ST南方(000716)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及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截止2010年12月31 日,现就有关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作出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1、截止2010 年12 月31 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累计应付关联方的金额为1,567.15 万元。 2、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专项说明如实反映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经营过程中正常形成的关联交易资金往来,交易程序合法,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新增的对外担保,年末对外担保的余额为零。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 我们将继续督促公司规范对外担保,加强对外担保项目的监管,特别是加强担保风险管理,以保持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独立董事:蒙南生、陈芳、谢凡 (责任编辑:admin) |








